2008年8月4日 星期一

四條三款

今天接到學校考績結果,因為請延長病假,所以考績依據人事法規四條三款列為丙等,沒有晉級,接到這個事實時,心情是平靜的,因為我覺得我還很幸運,病好後仍有工作,所以雖然需要連著兩年接受丙等的事實,我還是感謝上天,讓我仍有工作,不至於擔憂未來生計,只是法律是死的,不盡人情,因為我是第二學期開始請假,所以連續二年四條三款,如果發病時間是第一學期,那麼就不會連續二年四條三款,這應該不是很公平吧!但是我還是心存感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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